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关于征集红色档案和校史资料的公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4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总结办学经验、展示办学成就、凝聚奋斗伟力,推进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档案馆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红色档案材料和校史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包括原平原省立财经学校、 原察哈尔省立会计专科学校、华北财经学校、张家口工业会计统计学校、张家口市财经学校、张家口工业管理学校、郑州工业管理学校、郑州航空工业学校、郑州航空工业技工学校、航空发动机零备件制造厂(国营350厂、国营嵩山机械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专科学校的文献实物与档案资料。

(一)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相关的文献实物与档案资料

1.重大党史事件、重要会议、重要党史人物的档案资料;

2.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实物与资料;

3.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党员群众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实物与资料;

4.重大党史事件中学校师生、校友及亲属作为当事人、参与人、见证人、知情人的回忆录、口述声像、手稿、照片等档案资料;

5.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建党100周年举行的、在校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活动档案资料;

6.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党史历程与成就的重要相关档案。

(二)与校史相关的文献实物与档案资料

1.学校发展各个历史时期(1949年建校至今)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和重大影响的事件、人物的档案资料;

2.学校各个历史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视频或照片;

3.反映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重要音视频或照片;

4.反映校园文化、文体生活的重要视频或照片;

5.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视频或照片,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6.党代会、职(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的音视频或照片;

7.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8.印有学校校名的实物,各个时期的学校印章、校徽、纪念章等;

9.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等;

10.学校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含各个历史时期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等)及各时期有代表性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11.历届毕业生、优秀校友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主要生产或科研成果(产品)、照片、媒体报道等;

12.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实物资料。

二、征集载体

纸质类、电子类、声像类、实物类。

三、征集时间

常年征集

四、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属单位和个人收藏的档案资料,经协商自愿捐赠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并视情况采用展出时署名、颁发荣誉证书、赠送复制件等方式致谢;对愿意将个人收藏的珍贵资料、实物以出让方式转交给学校的,经鉴定确有纪念意义且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经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

(二)保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寄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可代为无偿保管(签署保管协议);没有寄存意愿的,档案馆复制、复印、拍照后归还原件。

(三)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它方式。

五、征集说明

(一)凡捐赠照片、音视频资料,请附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和职务等。

(二)凡属于个人捐赠的实物或资料,提供人请注明文献实物形成的时间及简要情况介绍。

(三)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档案馆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档案馆将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四)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其本人所捐物品,档案馆将无条件提供;如需公布、利用他人寄存或复制的档案,档案馆应当征得档案所有人同意。

六、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档案馆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图书馆北1A12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6809

电子邮箱:zjjsb@zua.edu.cn

 

          档案馆      

2021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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